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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外居民在内江市办理身份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准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如果原身份证已经过期或损坏,请携带原身份证。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22mm,白色背景,近6个月内拍摄。 4. "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内江市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租赁合同、工作证明等。 5. "临时身份证":如果之前申请过临时身份证,请携带临时身份证。
### 办理流程
1. "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首先,您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到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 "填写申请表":在内江市公安局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填写。 3. "提交材料":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科工作人员。 4. "领取回执":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为您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 注意事项
1. "材料审核":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影响办理进度。 2. "预约办理":为提高效率,建议您提前通过公安局官方网站或电话预约办理。 3. "办理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举报 -
2022年四川省外人口可以在内江办理身份证吗?
可以。省外人口可以在内江申请身份证跨省办理。
一、办理条件:
在四川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居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我省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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