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图书馆储物柜使用须知,规范管理与

内江 更新于:2025-04-1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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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东兴区图书馆储物柜使用须知及规范管理与操作规则如下:
    一、使用须知
    1. 储物柜仅限于图书馆读者使用,非读者不得使用。
    2. 储物柜使用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需将物品取出,否则视为放弃使用。
    3. 读者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办理储物柜租用手续。
    4. 储物柜租金为每次10元,租用期限一个月,过期未取物品,图书馆有权处理。
    5. 读者租用储物柜时,需缴纳100元押金,租用期满后无损坏且及时归还,押金全额退还。
    二、规范管理与操作规则
    1. 读者租用储物柜时,需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照规定操作。
    2. 读者在租用储物柜时,需确保物品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读者不得将储物柜钥匙借给他人使用,如因钥匙原因导致物品丢失或损坏,由读者自行承担。
    4. 读者在使用储物柜过程中,如发现柜子损坏,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5. 读者不得在储物柜内乱扔垃圾,保持储物柜的整洁。
    6. 读者不得在储物柜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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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得漂亮57

      1.请勿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手机、证件、笔记本电脑等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或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谢绝寄存;雨伞请放在馆内指定位置。

      3.请妥善保管开柜凭条。凭条丢失,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在此期间,若出现物品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4.储物柜为临时存放处,请勿长时间占用。开柜凭条有效期为24小时,请在有效期内取走物品。取物后,凭条请扔入垃圾箱内。

      5.内江市东兴区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在每周一(闭馆日)清理储物柜,请读者在每周日20:00之前取走所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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